身後行政事務工作
親人不幸身故,除了喪禮待辦之外,仍有許多行政事務工作,也須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向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申請辦理。由於這些行政事務有許多是要家屬主動申辦,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不會主動告知。因此許多民眾遇有喪親時候,常是心情煩亂,不知哪些事務應該辦理,以致因逾期而受罰,或是喪失權益! 那麼一個人的死亡,到底有哪些行政事務待辦呢?
有關子女監護權的問題
單親的親人身故,若遺有未成年子女,其子女的監護權經常是一件棘 ...
有關遺產查詢的問題
國人對於生前預立遺囑的觀念缺乏!一般人對於自己現有財產狀況, ...一般保險給付請領
為保障自己或家人之生活品質,防止不可預測的意外危險或死亡,除 ...公教保險死亡給付暨眷屬喪葬津貼請領
公教人員在職期間,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都要加入公教人員 ...國民年金保險死亡給付請領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臺灣一般國民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 ...勞工保險死亡給付請領
臺灣許多民眾都有參加勞工保險。當親人身故後,勞工保險有多種給 ...
所得稅申報
一般人死亡後,其生前的收入所得,仍應於次年申報所得稅!由申報 ...辦理繼承
親人身故後所遺留之財產,除應依法據實申報、繳納遺產稅外,也 ...
遺產稅申報
親人因故死亡,若有留下遺產,家屬(繼承人)應於六個月內依法向 ...
死亡(除戶)登記
親人死亡後,應於30日內向死亡者戶籍所在地辦理死亡(除戶)登 ...
火化(埋葬)許可證
親人亡故,遺體的殮葬一般都是以土葬或火化方式處理。為避免犯罪 ...
死亡證明書
一個人的死亡,無論是自然老死,病亡或是意外身故,行政手續上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