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禮選擇性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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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選擇性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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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傳統喪葬禮儀相當繁複,雖然在某些地方仍舊可以看到很傳統的喪葬禮儀被執行,但是隨著社會文化與生活習慣的改變,許多喪葬禮俗也被簡化或省略。在實務中,許多喪家除了必要的喪禮花費之外,會依據經濟或信仰的因素,在傳統喪葬禮儀中,選擇其中一項或數項來舉行,這些被選擇的禮儀有許多,但經常被選用的儀節有下列數種:

喪禮選擇性的花費

項 目

說 明

備 註

誦經

在初喪期間,得僱請誦經師父或師姊1~3人,在亡者靈前誦經,而家屬也隨同誦經。
誦經的目的是把功德迴向給亡者,幫助亡者度往極樂世界。

一般會在親人死亡後的七天內,選擇一天或三天舉行。也有七天都請人誦經者。

做七(做旬)

做七原本應是從親人死亡後算起,每七天一次,共舉行七次。即頭七(第7天)、二七(第14天)、三七(第21天)、四七(第28天)、五七(第35天)、六七(第42天)及滿七(第49天)。但現今實務上,除了頭七會在第七天(第六天晚上)舉行外,其餘都會縮短時日,並在出殯前一日完成滿七的儀式。
做七法會儀式有頭七至滿七。許多喪家會選擇大七(即頭七、三七、五七和滿七)舉行,而小七(即二七、四七和六七)不做。
也有喪家僅做頭七和滿七者,甚只做頭七,其餘皆不做者。

做七的意義請參閱「喪葬禮儀的典故與意義」。
做七即做旬。但是有部分的人把做七和做旬視為二種不同的儀式,並在做七之後每隔十天做一次旬,共做四次旬,即頭旬(第59日)、二旬(第69日)、三旬(第79日)、四旬(第89日)。五旬是第99日,不祭拜,而是於翌日舉行百日祭祀。

功德法會

功德法會有分道教儀式或佛教儀式兩種。一般是在出殯前一日舉行。

舉行功德法會的意義是超度親人,為亡者誦經修福,並普度孤魂野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