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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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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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親人在國外不幸身故,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
1. 遺體先在當時火化後,再把骨灰運回。
2. 直接把遺體運回臺灣。
若遺體先在當地火化時,一般是委託當地的禮儀社協助處理後事,並將遺體火化後,再把骨灰帶回臺灣。
骨灰運回臺灣後,再依個別情況,考慮是否舉辦告別儀式或追思奠禮。
骨灰運回臺灣,一般是以貨物或行李方式入境(若由家屬親自護送回臺灣,則可以托運行李或隨身行李方式運送)。
但是應備妥當地檢察機關或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殯儀館的火化證明書及亡者護照,以備入境時必要的檢查。
依臺灣傳統禮俗,親人在國外不幸身故,都會有家屬與法師趕赴當地,為亡者招魂並豎立魂帛(神主牌位)後,隨同骨灰一起護送回臺灣。
若遺體要運回臺灣,則需要當地的禮儀社及臺灣的報關行協助(在當地需要遺體防腐及入殮;在臺灣應報關並通知海關、航警局及疾管局)。
依臺灣傳統禮俗,親人客死異鄉,仍是要到當地招魂、立魂帛(神主牌位)後,再把遺體要運回臺灣。
遺體運回臺灣後,得依所屬宗教信仰舉辦喪禮。

遺體運回臺灣應備文件及資料:
1. 死亡證明書(當地檢察機關或醫院開具)。
2. 防腐證明書(當地醫院或殯儀館開具)。
3. 亡者護照。
4. 航空公司班機日期、編號及貨運提單。
5. 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
6. 遺體若是從大陸運回臺灣,相關文件需經海協會及海基會認證。

附註:
外籍人士(外籍勞工)在臺死亡,遺體運回本國一般也是需要臺灣的禮儀社和報關行協助,進行遺體防腐、入殮及相關手續、文件之辦理:
1. 死亡證明書(當地檢察機關或醫院開具)。
2. 防腐證明書(當地醫院或殯儀館開具)。
3. 亡者護照。
4. 疾管局遺體出境允許證明。
5. 航空公司班機日期、編號及貨運提單。
6. 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
7. 遺體運回菲律賓,死亡證明書及防腐證明書需地方法院、外交部領事局及馬尼拉經濟文化中心等單位認證。
8. 遺體運回美國,死亡證明書及防腐證明書需美國在臺協會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