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百日

2017-07-28

逝世當天算起一百日所做之祭祀,應舉哀,稱「做百日」,子孫於滿七未換孝者,是日須換孝。部份地區亦有提前做百日,即依男兒的人數如上長孫,由「百日」的日數扣除之。
祭品包括:三牲、十二菜碗、白飯、四果、鮮花一對、三色金、銀紙、蓮花九朵。

 

喪禮從初終、遺體安置、豎靈、入殮,到出殯、火化、進塔,到返主、安靈,則喪禮的「殮」、「殯」、「葬」等部分都已圓滿完成。後續「祭」的部分,在傳統禮儀上有哪些程序、儀式或應有的做為? 百日 所謂「百日」是指親人死後的第一百天。古禮有「卒哭」之禮,謂父母之喪,從「無時之哭」(念及父母即哭)改為「有時之哭」(朝夕一哭)。

《禮記‧檀弓篇》:「卒哭而諱,生事畢而鬼事始也。」喪禮至「卒哭」是一段落,事生已畢,自此已屬事鬼。卒哭祭已不是喪祭,而是屬吉祭矣。 「卒哭」祭禮的舉行,是在葬後的「三虞」祭禮之後,約當百日左右。

《大清通禮》有「百日之奠」及「百日卒哭」。另據「金瓶梅詞話」裡的描述,最晚在明朝時候,一般民間已有「百日」祭祀之喪俗。

「百日」時候,表示親人已離去三個多月了,然而對親人仍深深思念不已。因為對親人思念,所以有祭祀。

又因親人新亡不久,所以又有延請僧道誦經,為親人祈福做功德,薦亡超拔的做法。

在臺灣傳統喪俗,「百日」禮儀主要是祭祀,即以酒食飯菜祭拜亡靈。

惟部分有餘人家,或有延請在家修居士或道士,至靈前誦經,為亡者超度。

舊時,「百日」之後,喪葬事務大都完成,喪家應向協助辦理喪事的親朋好友回禮致意,表示感謝之情,俗稱「答紙」。

則改於出殯當天或出殯後數日內為之,即一般人出席喪禮,或給付奠儀時,喪家回贈的毛巾即是「答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