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喪葬?

2012-06-06

生與死,是人生的兩件大事,尤其「死」是人生的終點,所以一般習俗特別重視,因而制定喪禮,謂「人死為大,葬之以禮」,作為後世辦理葬事的準繩。
魏晉之後,釋道盛行,天堂地獄之說,遂為一般人士所相信,於是喪禮遂有僧道點綴其間,成為流傳至今日的喪葬習俗。此外,基督教傳入後,教徒之喪式與民間習俗稍有不同,尤其台灣地區,近年來科學日益發達,人民生活逐步入工商業社會構造,與從前農業社會時代的生活形態,有很多不同,人們的觀念以及生活方式亦隨著時代的演變,逐漸在改變,舊時的喪葬習俗,也在無形之中,隨著時代的變遷逐漸簡化或略有改變。
台灣人對死亡的觀念是靈魂不滅,認為人就是肉體靈魂的結合,當人死後,肉體歸於土,靈魂卻離開身體求存宇宙之間,同時靈魂對其子孫會加以保護,因此生前,子孫要盡孝,死後,子孫要祭祀。由於認為靈魂永遠不滅,所以子孫在生前要盡孝,死後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將遺骸入棺,並穿著喪服,表示悲哀,家有喪事,不得舉行婚禮或宴會。
喪禮、出殯過後不僅要服喪三年,在每年的「年節」即五月五日、七月十五日、九月九日、十二月三十日及亡者忌日,都要祭祀牌位。論語中有一章是這樣寫的:「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舉則祭,養則觀其顧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就是要我們在長輩生前盡孝,死後著喪服祭祝他。
這種喪禮的禮制是以周朝的禮儀作根本,也就是儒教的禮,其後台灣又加以道教、佛教、陰陽家、地理師等學說混合而為一種特別的禮俗。
古時農業社會,生活步調緩慢,故許多生命禮俗,以一件件瑣碎做來,但今日工商社會,一切講求時效,以上這些習俗也就簡略多了,所謂「簡單、隆重」即可,避免繁複奢華是當今處世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