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後行政事務工作
親人不幸身故,除了喪禮待辦之外,仍有許多行政事務工作,也須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向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申請辦理。由於這些行政事務有許多是要家屬主動申辦,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不會主動告知。因此許多民眾遇有喪親時候,常是心情煩亂,不知哪些事務應該辦理,以致因逾期而受罰,或是喪失權益! 那麼一個人的死亡,到底有哪些行政事務待辦呢?
有關子女監護權的問題
單親的親人身故,若遺有未成年子女,其子女的監護權經常是一件棘 ...有關遺產查詢的問題
國人對於生前預立遺囑的觀念缺乏!一般人對於自己現有財產狀況, ...一般保險給付請領
為保障自己或家人之生活品質,防止不可預測的意外危險或死亡,除 ...公教保險死亡給付暨眷屬喪葬津貼請領
公教人員在職期間,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都要加入公教人員 ...國民年金保險死亡給付請領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臺灣一般國民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 ...勞工保險死亡給付請領
臺灣許多民眾都有參加勞工保險。當親人身故後,勞工保險有多種給 ...所得稅申報
一般人死亡後,其生前的收入所得,仍應於次年申報所得稅!由申報 ...辦理繼承
親人身故後所遺留之財產,除應依法據實申報、繳納遺產稅外,也 ...遺產稅申報
親人因故死亡,若有留下遺產,家屬(繼承人)應於六個月內依法向 ...死亡(除戶)登記
親人死亡後,應於30日內向死亡者戶籍所在地辦理死亡(除戶)登 ...火化(埋葬)許可證
親人亡故,遺體的殮葬一般都是以土葬或火化方式處理。為避免犯罪 ...死亡證明書
一個人的死亡,無論是自然老死,病亡或是意外身故,行政手續上第 ...